长武县马成寺水厂水毁设施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6-04-03 16:40:40 / 浏览量:35(招标编号:STHLH(G)-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武县马成寺水厂水毁设施修复项目已由长武县水利局以长水发〔2026〕6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约80.47万元,招标人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长武县马成寺水厂,主要建设内容为:(1)室内粉刷工程:室内粉刷940㎡。(2)防水修复工程:平房屋顶防水修复1150㎡;彩钢房屋顶防水修复1处;雨棚防水修复16处。(3)排水管及附属工程:更换D160mmUPVC室外排水管道13m;新建C25砼雨水口导排明渠(断面20cmx25cm)60m。(4)道路及散水工程:道路拆除修复1040㎡,散水拆除修复222㎡。(5)其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0座;完成二级站蓄水池外墙粉刷1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武县马成寺水厂水毁设施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武县马成寺水厂水毁设施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4 月 03 日至2026年 04 月 10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联系人:惠贞,联系电话:029-38016888。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武县水利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城北街063号
联系人:周玉娟
联系电话:029-342020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惠贞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电子邮件:sxthlh59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