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峪镇公主川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9-07-03 14:41:45 / 浏览量:181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峪镇公主川村供水工程已由彬州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彬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峪镇公主川村供水工程招标依据《关于太峪镇公主川村供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彬政水发〔2019〕128号)文件批复公开招标,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建设地点位于彬州市太峪镇太峪河下游的公主川村。供水范围包含公主川村上、下川的六个村民小组,1338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家禽、家畜用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供水主管暂利用原彬县太峪水厂引清水管道工程Φ250PE输水管道,村主干路采用DN110PE管铺设,各巷采用DN50PE管呈树枝状分布,管材选用Φ110、50PE管,管网总长5051m,其中Φ110PE管2051m、Φ50PE管3000m。安装Φ250×110三通3个,安装Φ110×50三通24个,Φ50×25三通131个,DN100带锁阀门6台,安装DN50闸阀22台。开挖管槽土方5171.03m3,砼路面拆除及恢复 837.72 m3,土方回填 5012.31m3,新建闸阀井30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7 月 03 日至2019年 07 月 07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企业信息、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编辑在同一文档中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xthlh590@163.com进行预报名。请派代表于2019年 07 月 08 日至2019年 07 月 12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07 月 28 日上午9:3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州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陕西省彬州市
邮政编码:713500
联系人:席先生
电话:029-3492219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29-38016888转806
电子邮箱:sxthlh590@163.com